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8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 1月1日(星期二..

  专题报道
  党委办公室
6222862
  行政办公室
6222027
  稽查科
6213617
  林业审判庭
6222873
  林业检察科
6213338
  森警大队
6226085
     领导介绍
集安市林业局局长:董玉国

工作职责:主持林业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办、森警大队

办公电话:电话:0435-6222667
刘建伟(书记)  办公电话:0435-6223690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纪检、精神文明、信访、综合治理、妇女、工会、共青团和干部教育管理。

张福玉(副局长)  办公电话:0435-6211522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务、人事、林政科、稽查科(稽查大队)、检疫站、林检科、林业审判庭、防火办、法制办、林权改革办、公益林管护办公室。
     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文秘、行政监察、纪检、老干部、工会、青年团、妇女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2862

二、行政办公室  

  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劳资、人事。
  联系电话:0435-6222027

三、稽查科  

  对乱砍盗伐、乱捕滥猎、非法营运、非法加工木材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查处;监督加工、贮运、运输业户的经营行为。  
  联系电话:0435-6213617

四、林业审判庭

  负责对毁林案件的审判和裁定,解决林区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联系电话:0435-6222873

五、林业检察科  

  负责林业刑事案件的审察和批捕工作;对公安机关立案过程依法监督。
  联系电话:0435-6213338

六、森警大队  

  打击和惩处破坏森林的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治安;承办林区治安、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0435-6226085

七、林科所 

  负责珍贵树种育苗、森林培育、水土保持以及林权体制改革等有关林业方面的科研工作和林学会工作,并上报林业科研成果。
  联系电话:0435-6222008

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止与管理、技术培训与维护、检疫与执法。
  联系电话:0435-6219627

九、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及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民义务植树。
  联系电话:0435-6222651

十、营林科(林业工作总站)  

  营林生产计划编制及实施;林业科技推广、林木种苗管理;基层林业站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435-6222874

十一、质量检验科  

  检查验收伐区、造林地、封山育林及其它工程质量。
  联系电话:0435-6212281

十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编制森林防火预案,制定年度防火规划及措施,森防法规政策、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的宣传。
  联系电话:0435-6222990

十三、资源科 

  负责年度采伐计划批复情况的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和参业用地审批等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管理。
  联系电话:0435-6223348

十四、林政科  

  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林地权属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木材营运、加工;生态沟建设;林权执照核发;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435-6224609

十五、计划财务科

  编制林业经济发展计划;林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的审核;日常财务的审计、申报;国有资产监管,各项收费。
  联系电话:0435-6222927

十六、法制办 

  负责本系统内的法律法规宣传;监督本系统内部的执法情况;协调上级法制部门作好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

十七、产业办

 宣传林业产业方面的信息;调研林业产业项目并进行指导和开发;全市林业产业的统计、汇总及报表工作。

十八、公益林管护办公室

  负责我市划入国家重点公益林区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并对护林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联系电话:0435-6215005

十九、通化市林业局驻集安市森林资源监督员办公室

 代表通化市林业局对集安市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35-622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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